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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少年打工大調查_過半打工族時薪低於115元

群園基金會連三年公布調查數據 過半打工族時薪低於115

  隨著暑期打工旺季到來,長期服務弱勢青少年族群的群園基金會,今日(4)發表連續第三年的青少年打工概況調查報告,今年度除了延續調查高中職學生打工概況,更擴大納入調查大專院校的打工族群。今年度報告顯示,有多達50.7%的青少年打工族時薪低於法定最低薪資的115元,平均時薪109.8,依法須投保的勞工保險僅僅只有26.6%獲保。另有30.7%青少年打工族表示曾遭遇雇主違反各項勞動相關法規,其中卻僅有7.0%曾經向勞工局求助,多數仍選擇默默隱忍。

  有鑑於此,群園基金會陸正誼執行長呼籲,勞政及教育部門應多加關注青少年打工族在勞動市場所面臨的困境,在此階段投入職場的青少年因權益知能及人生閱歷普遍較為不足,工作上極易因遭遇雇主違反勞動法規而手足無措。尤其群園基金會長年服務弱勢青少年族群,在服務過程中發現許多經濟弱勢家庭青少年,為了貼補家計而投入打工職場,卻往往因為不清楚勞動權益,陷入雇主普遍違法的青少年勞動市場泥淖之中,造成弱勢者再次遭受剝削的雙重困境,亟需各界施予援手。

  除了公布調查數據,記者會現場也邀請到打工青少年小黑、小雲及阿比現身說法,分享自己在打工職場所遭遇的困境。小黑表示自己曾在餐飲店打工,不但時薪違法、沒勞保,打卡下班後還得打掃1個小時才能回家,還曾經被鍋具燙傷,也只是敷個冰塊了事,勞基法的有薪病假根本不可能實現。小雲則是暑假曾去補習班打工,時薪僅100元,也沒有勞健保,她表示這是很普遍的現象,還曾聽老闆說保勞保沒什麼用,還會被扣錢,不保比較好。阿比則是以自身為例,表示自己從高三就開始打工,很少遇到會保勞工保險的老闆,而且現在在學校打工,也沒有勞健保。

  記者會也邀請具勞動法專業的林柏劭律師出席,給予青少年打工族寶貴的建議。林律師建議青少年在打工前,一定要先了解職缺是否符合法定薪資、工時及勞健保等基本權益規定,權益是要自己爭取的,別乖巧有禮貌到讓自己的權益被犧牲了。林律師也建議家長們多關心家中子弟的工讀情形,家人是青少年在打工職場中非常重要的依靠,倘若青少年真的不幸遇到違法事項,除了協助他們向勞工局申訴外,也可以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求助,以保障勞動權益。

  另有感於青年學子對勞動法規的陌生,群園基金會也自今年度起(103)嘗試與靜宜大學和勞工局合作,前進高中職及大專院校進行勞動權益宣導,上半年舉辦11場次,共計超過4000名學生受惠。有別於過往較易流於官樣文章的宣導模式,本次宣導特別透過靜宜大學服務學習中心媒合了法律學系及大眾傳播學系的大學志工,以親近青少年的哥哥、姐姐身分與青少年對談,有效提供了青年學子友善的權益資訊管道。

  代表靜宜大學服務學習中心出席的課程助教,同時也是財金系三年級學生的黃于哲表示,帶領大學志工前進校園宣導是種很特別的體驗,能夠將這麼嚴肅的主題帶到青少年身邊是種挑戰,尤其很開心可以看到高中職學生們對自身勞動權益的認同與了解,畢竟權益是要自己爭取的,必須先了解相關法規才能夠捍衛自己的權益。

  本年度數據顯示,高中職及大專青少年中74%有打工意願,56.4%曾有打工經驗,有36.1%曾擔任餐飲業外場服務生,分別有32.1%60.8%不清楚法定最低時薪及最低月薪金額,僅21.8%知道雇主有投保勞健保義務80.9%不清楚加班費相關法律規定,53.2%不清楚勞退金應由雇主提撥支付,30.7%曾遭遇雇主違反各項勞動相關法規,其中卻僅有7.0%曾經向勞工局求助。另平均工時方面,青少年打工族每日平均工時為6.2小時,7.9%每日工時超過8小時、每周23.7小時,15%可能超過雙周84小時、每月90.8小時,10%每月工時超過182小時。

  另將高中職與大專院校族群數據分開呈現,可以發現今年度高中職生調查結果與過往兩年調查相較,高中職生打工族時薪低於法定薪資的比例,自101年起至103年止分別為72.7%69.4%70.7%,幾乎沒有增減。平均時薪則自97.7(法定時薪103)102.8(法定時薪109),成長到今年的104.5(法定時薪115),雖跟著基本時薪的調漲而提高,卻仍明顯低於法定薪資。投保勞工保險的比例則自101102年的9.5%9.2%,成長至21.1%,顯然過去一年來勞政部門及各單位對此議題的關注,已收穫一定成效。

  而將大專院校學生的調查數據單獨抽出呈現,則低於法定薪資115元的比例為32.5%,平均薪資為114.9元,投保勞工保險比例為30.6%。雖然與高中職打工族群相較,處境較為舒緩,但雇主違法情況仍舊普遍。

  103年群園基金會青少年打工概況調查,係採母體配額抽樣調查,調查對象為大台中地區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調查期間自616日起至620日止,總計抽樣回收823份紙本調查問卷(95%信心水準)。更多詳細青少年打工概況調查資訊,請見群園基金會官網。

 

打工族基本權益須知:

項 目

說  明

1.   基本工資

 

最低時薪115元、最低月薪19273(每月182小時以內)

2.   法定加班費

每日基本工時8小時,超過應依規定核予1.331.66倍薪水

3.   勞健保

雇主有替每一位員工投保「勞工保險」與「健康保險」的義務

4.   6%退休金

雇主須支付勞工每月工資的6%給勞保局作為勞工未來的退休金

5.   假日2倍薪資

依據勞基法39條,只要在國定假日有上班,就可以領2倍的工資

6.   索取打卡記錄、薪資單及工作規則

勞基法第23條要求老闆必須保存工資記錄,也保障勞工取得自己薪資單的權利。薪資單上必須載明薪資如何計算的,至少包括工作時數和時薪,也應向老闆索取自己的打卡記錄和公司工作規則,以保障自身權益。

官方及民間申訴諮詢管道: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打1999轉勞工局
行政院勞委會諮詢專線(02)8590-2567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總會(02)2322-5255
台中分會(04)2372-0091
台灣勞工陣線-勞工權益諮詢電話:(02)-2321-7648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02)2369-5195
群園社會福利基金會:(04)2220-7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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